佳士得拍賣行拍賣圓明園故物鼠,兔獸頭一事,最終以一場鬧劇告終。連日來我讀過了一些報章/ 網友對這事的看法,正反兩面的聲音都有。整理了自己思潮,也來說說我對這事的意見。
首先,這兩個獸頭屬於清朝圓明園內一水力鐘擺報時噴泉的其中部份。在100多年前被英,法聯軍掠奪而去。這是實情,亦是一眾反對拍賣人士的重要理據。指出掠奪是強盜所為,並要求把”寶物”回歸中國。
不過,我有一些地方不明白。
不明白之一,有資料顯示獸頭所屬的原來物件只是清朝皇帝從歐洲入口,又或是別國工匠所製造。基本上和”國寶”,甚至有特色的本土工藝品也說不上。人們為什麼這樣沉迷要把所謂的”國寶”回歸國家?
不明白之二,獸頭熟於清庭皇帝皇宮中的物品擺設。滿州人是外來民族,當時不少漢人都欲把清朝皇帝推翻殺掉。而那些該是私人的東西,為什麼最終事情會和全中國人民和民族感情連上?
有說這是因為人們忘不了當年被八國聯軍的侵犯而種下的心結。但滿清人殺害漢人不是更多?而要忘記傷痛,不是應該往前看,令自己變得強大來得實際一些?
不明白之三,中國政府和俄羅斯在1999年簽署了條約,放棄追討他們在俄帝時代掠奪了中國相等於44個台灣面積的地方。這樣大的地方,該是比獸頭更具價值吧! 既然我們也可以放棄,又何必為了幾具爛銅頭去和法國斤斤計較?
掠奪人家東西是不對。但在指控別人的時候,有否考慮中國本身是否便毫無問題?現在所擁有的土地便沒有從別人處侵奪而來?
對於
對於
有人說
客觀的事實,那兩件獸頭由於放在外國,結果可以得到好好的保存。某程度上中國人還應該好好感激對方。有人或會覺這很荒謬,但你我心知這的確是事實。
另一個事實是中國政府在破壞國寶和文物有一事上有無可對卸的責任。據說在文化大革命時期被破壞的文物便不計其數。有人會說中國人的東西,我們喜歡怎樣做便怎樣做,別人管不得了。但站在全世界人類的角度來看,若那些文物真有保存的價值,那放在外國是比放在中國的好。
我認為若真的要把獸頭或所有國寶文物回歸中國的最佳方法,是由政府出面,跟據國際公約或向聯合國追討會來,而不是用上下三流無聊幼稚手段去干擾拍賣。這對國寶文物回歸國家是毫無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