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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leRay | 2nd May 2008 | 隨想 | (747 Reads)
今天奧運火炬在尖沙咀傳遞期間,港大學生陳巧文和數名志同道合者在場抗議,支持西藏人民有和平表達意願的自由。陳巧文將一面雪山獅子旗披在身上,遭現場反對藏獨人士喝倒采。相方發生推撞,最後警方戒入,並把陳抬走離場。警方所持的理由,是擔心她會令公眾秩序變得混亂。 

我覺得警方的解釋是十分荒謬。 

若他們真的是擔心公眾秩序變得混亂,為什麼不把雙方都帶走而只是陳的一方。這樣做不是比較合情理嗎?那些情緒高漲,仿如吃了民族春藥的愛國者在我看來是更危險。他們的腦筋已是只有敵我之分而不懂思考。還是,高喊愛國便有無上特權? 

在香港展示雪山獅子旗據說並沒有違反法例。若有人不滿,他可以選擇不去看或離開,這是文明人的做法,包容一向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向對方指罵推撞已是不應該,沒道理結果是要把拿旗的一方帶走。我想問,老董或孽瘤都很令公眾秩序變得混亂,為什麼警方卻從沒有執法去把他們帶走?他們反向一個無權無誓,弱不敢風的女孩展現警察的威權,實在是可笑又可悲。 

為了一根無聊的火炬和脆弱的所謂民族尊嚴,香港政府給國際看到這已不是一個可容納不同意見和言論自由的地方。到底奧運是令我們得到很多,還是失去更多?


[17] Re: UncleRay
UncleRay :
小奧 :大家不會從歷史汲取教訓當年紅衛兵之始就是由三好學生而來

甚麼是三好學生?

甚麼是三好學生?X 2


[引用] | 作者 wonjan1 | 6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6]

回歸只有十年,如果當日我和你都在街上表達自己意見的話.我想,我們都已經成為賣國賊了.

只是十年多的時間,怎麼香港人都開始變得愚昧了.如果今日打著愛國反藏獨等等的口號再次推行廿三條立法的話,或許會成功.


[引用] | 作者 gear | 4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5] Re: 方潤

驚方有沒有惡意,只有他們才知曉。但除了陳外,還有其他示威者給驚方留難,很明顯他們是要滅音而已。

現在火炬給世界傳遞甚麼信息,就是中國人就是野蠻人。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4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4] Re: 小奧
小奧 :
大家不會從歷史汲取教訓
當年紅衛兵之始就是由三好學生而來

甚麼是三好學生?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4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3] Re: gear
gear :
唉,荒謬的事何其多.香港人對荒謬的事似乎有一套獨特看法.傳火炬的人當中,運動員只佔3份1,當中的意義精神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傳聖火變成一場愛國show罷了.也不太了解藏獨就已經擺出一副愛國鬥士的模樣出來.看來回歸了十年多,很多人都變得愛黨,愛國了.

今年的奧運,我真是一點看的興趣也沒有了。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4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2] Re: 賞雨
賞雨 :
我認為只要市民沒有違反法例,警方都無權干涉。http://hk.news.yahoo.com/080502/12/2td8n.html先動粗的都是那些所謂的"愛國者",為甚麼被帶走的卻是和平示威的守法人士?難道只要破壞法紀之徒人數眾多,警方就要讓步姑息;甚至顛倒是非,驅趕少數的和平示威者?

驚方處事的方法實在難明。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4th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1]

兩個方面﹕

1. 在那場境,警方帶走他們的確不算惡意,因為警方沒有足夠人手保護他們(更不夠人帶走對方,對付這些暴民要出動防暴隊才成)。如果不帶走的話很可能會發生更嚴重的暴力。

2. 問題是,警方事後沒有任何拘捕打人者的意圖,連循錄影認樣、宣佈「可能檢控」也沒有。(這句經過送給和平示威者)
真的愛國大晒,打人都得﹖

兩句反駁﹕

3. 群情洶湧就可以打人﹖民族尊嚴不脆弱就可以打人﹖
如果答案是「可以」的話,那麼卡弗蒂就不需要道歉了﹕因為中國人真的是暴徒。

恐怕就是因為民族尊嚴太脆弱,所以連雪山獅子旗受不了,連支聯會的「人權火炬」也受不了。
一個堅強的民族,會怕人家反對怕到要打人的麼﹖

4. 火炬不無聊,傳遞的是一種精神。
問題是哪種精神﹖奧運精神﹖奧運不是全世界的嗎﹖怎麼只見到中國國旗﹖(連在外國的中國留學生都只舉中國旗)
體育精神﹖那麼為何有那麼多政治人物傳火炬的﹖中共(和保皇黨)不是說奧運不應該政治化的嗎﹖

為了火炬而打人,算是甚麼精神﹖
義和團精神﹖還是納粹黨精神﹖


[引用] | 作者 方潤 | 3r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0] 是中國人都應該自豪的一天

我讀書不多.但我卻感到是你們白讀了那麼多的圣賢書.不錯言論是要自由.但也不能做戲給別人看.真想解决問題不應該在有客人的時侯才搞出來.讓別人當笑話.對不起.我文化不高.如有得罪處.敬請原諒


[引用] | 作者 銘銘 | 3r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9]

大家不會從歷史汲取教訓

當年紅衛兵之始就是由三好學生而來


[引用] | 作者 小奧 | 3r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8]

唉,荒謬的事何其多.香港人對荒謬的事似乎有一套獨特看法.
傳火炬的人當中,運動員只佔3份1,當中的意義精神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傳聖火變成一場愛國show罷了.
也不太了解藏獨就已經擺出一副愛國鬥士的模樣出來.
看來回歸了十年多,很多人都變得愛黨,愛國了.


[引用] | 作者 gear | 3r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7]

我認為只要市民沒有違反法例,警方都無權干涉。
http://hk.news.yahoo.com/080502/12/2td8n.html
先動粗的都是那些所謂的"愛國者",為甚麼被帶走的卻是和平示威的守法人士?
難道只要破壞法紀之徒人數眾多,警方就要讓步姑息;甚至顛倒是非,驅趕少數的和平示威者?


[引用] | 作者 賞雨 | 3r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6] Re: Gabriel

香港警方可沒膽量一開始便禁止陳去示威。

我不認為警方為了方便(或你指的簡單和有效率方法)便可犧牲陳的權利,尤其是對面對一班沒理性,橫蠻,惡形惡相,沒文化的人 (內地人?)。

就是這樣做才助長了他們的氣焰。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5] Re: yan

我可不認為警方的做法是對。陳只是和平示威,沒來由因某些人的不合理行為而被帶走。

警方怕秩序混亂,可以加派人手,可以警告情緒激動的人士,可以帶陳到別的地方繼續示威,但現時的做法我是不是接受。

至於那兩位無名仕,我也懶得去回應。

UncleRay
[引用] | 作者 UncleRay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4]

試用另一個角度看看吧

警察要是阻止陳君展示旗幟,可以一開始就阻止她,我覺得陳君這種事先張揚的行動,要是警方出手阻止,不會可以有時間去到陳君被人「圍鬧」。

又去到維持秩序方面,的確最理想的就是兩方都阻著,不過以執行角度來看,局方當然是希望最簡單和有效率方法,在這個場合下,符合以上的條件的就是將陳君送走。

另外要是再激起其他人的情緒的話,情況可以一發不可收拾。這個對控制場面是一個很大的異數。再說陳君當時情況應該是有點危險。

我想暫時來說只要不起訴陳君,應該還是在合理範圍內的。

其實大家討論一下就好,不用言語的怨氣那樣大吧。

Gabriel
[引用] | 作者 Gabriel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3]

警方這次的理由其實很合理,擔心她會令公眾秩序變得混亂這個很明顯,就好像在英國看球賽總會把球迷分成兩邊吧?

或許這樣說,在世界各地傳遞聖火的過程中也發生過不少類似事件,在人群中突然有極少數反對者出現並引起敵視情緒時也總是把反對者帶走的。當然,如果反對者不是絕對小數又沒有發生打鬥的危險的話,和平示威也是可以接受。或者再簡單點說,帶走與否視乎發生打鬥的機率而定。

雖說這樣,但之前兩位朋友的語氣也太重了。如果他們還會來看的話(通常不留網址的都是這樣志在發洩的寫完就不回來看),也請留意用這種語氣並不能令自己的言論更有說服力呢!

yan
[引用] | 作者 yan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2]

你聽過群情洶湧這話嗎? 就算未聽過,在電視或現場都看得見今天的情境,不把陳巧文請離現場,她可能給熔掉呢! 她的表演惹多少人反感你沒看到嗎?! 大陸是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可是西藏的事情真像西方社會所說的沒宗教自由,滅絕西藏文化嗎? 很多人去過西藏旅行,你找個去過的人問問吧. 這位陳巧文那麼關心西藏,最好親自去看看.


[引用] | 作者 老夫子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

[1]

你都真係好廢....
第一,火炬不無聊,傳遞的是一種精神。第二,民族尊嚴不應該脆弱,是你自己一廂情願的説法。
而且,我覺得警方做法十分合理。陳巧文等只有數人,而反對藏獨人士有好多,你話帶幾個人走還是帶幾百人走簡單。
中國人權歷史確實令人不敢恭維。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一直在改善。你們這些人只會抓住過去在吵吵鬧鬧。shit .... 不過你也有權去發表你自己的繆論


[引用] | 作者 sam # | 2nd May 2008 | [舉報垃圾留言]